2011年3月18日 星期五

五甲地區國中疑似違法課輔 請公民一起監督!

2011/3/17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

高雄市五甲地區國中疑似違法課輔
請公民一起監督!
本會近日接獲民眾舉發,高雄市五甲地區某國中疑似以課輔之名,強迫學生上學期新進度。該校要求學生於正式課程第七堂結束後,接續上第八、第九節課後輔導,並於課輔期間違反教育部訂定「國民中學課外輔導及留校自習實施原則」第二點「應以補救教學為主要教學內容,不得教授新進度」之規範。該校的違法之舉造成學生為能跟上學習進度、聽懂隔天課程,非上課輔不可。
又因參與課輔必須另外繳費,第八節每人每學期繳1300元,但第九節課卻是每個月繳交1100元。導致原先在經濟上就是弱勢的學童,在付不起名為課輔但私下上正課的費用時,被犧牲為學習上的弱勢者。
如果依據教育部「國民中學課外輔導及留校自習實施原則」第三點規範,「國中辦理課外輔導應遵守每天一節課,每週五天,最晚不得超過下午五點三十分。該校上第九節課亦不符規定。又即使是在家長委託辦理課輔的狀況下,也要受「國民中學課外輔導及留校自習實施原則」第七點規範「如受家長委託辦理或由家長自發辦理者,仍應協助依以上規範辦理,且收費亦應遵守相關會計作業規定。
請公民一起加入教育監督行列。如發現該區學校有任何上述情形,請立即與高雄市教育局國中教育科07-33731173373118 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07-3856350聯繫,以捍衛學生公平受教權。